渭陽九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用地(地塊編碼:6101173010035)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1、項目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該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關于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通知》:渭陽九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43.588畝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西安市房屋建設開發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委托陜西陸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場地概況
地塊位于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昭惠西路以東、渭陽九路以南、杏王村六組以西、耿安路以北,用地面積43.588畝(29058.57m2),土地用途為保障性住房用地。調查地塊為調查地塊原為杏王村農用地(水澆地),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截止2022年5月31日,根據現場踏勘,渭陽九路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在建中,調查地塊用地面積為43.588畝(29058.57m2),建設內容主要為住宅及公建配套。
3、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確定地塊土壤污染狀況。
4、調查報告結論
調查地塊原為杏王村農用地,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共計43.588畝(29058.57m2)。通過人員訪談和資料收集,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未發生環境投訴事件;未開展過危險廢物、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和處置活動;未建設過各類槽罐,未發生過槽罐內物質泄漏的事件;調查地塊內歷史上不涉及村辦小作坊、不涉及管線和溝渠;地塊內無外來回填土,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地塊內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及相關污染物。根據..階段調查結果可知,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滿足現有規劃用地質量要求。